今日(6月13日),本报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由于承建的冷水江市万盛·盛世豪庭(二期)项目发生边坡坍塌生产安全事故,冷水江市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近日被处罚。
据悉,冷水江市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年4月14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年2月3日,冷水江市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承建的冷水江市万盛·盛世豪庭(二期)项目发生一起边坡坍塌生产安全事故。年3月2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冷水江市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经复核,冷水江市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关于复核相关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函,证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年12月16日委托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
证据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情况表,证明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核结果为“不符合”,即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证据三:调查(询问)笔录,证明该单位对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核结果无异议。
年5月29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向冷水江市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湘建执罚先告字〔〕27号),告知该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该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为,该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现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冷水江市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湘JZ安许证字〔〕)60日。
据天眼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冷水江市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2月14日,注册地位于冷水江市环城东路(与锑都中路交汇处往东米处成文大酒店10楼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法定代表人为姜盛。(文
中国基建报刘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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