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农村老人立遗嘱 百年之后
“人活世上不过几十年,要活得有意义一点,有贡献一点,要有人生价值,多做对子孙有好处的事。”8月22日,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带着一份“特殊的遗嘱”来到娄底晚报,向记者诉说他多年来的心愿。
老人是涟源市荷塘镇塘湾片区崇木村人,原名戴富卿,后改名为戴为民,今年69岁了,早年离异,目前与两个儿子生活在一起。戴老年轻时在崇木村小学当过民办教师,还当了2年的校长,为了教育好学生,他经常搞家访,给学生做辅导。“当老师期间都很少吃过热饭。”戴老笑着告诉记者。
戴老在遗嘱中表示:死后不信迷信,不烧纸、放鞭炮、办席等,不与生者争钱,火化后骨灰做肥料,不埋葬,不与生者争地。尸体在火化前,愿献出身上所有有用的器官,给需要医治的人们。
“人生短暂又漫长,短暂的是还有很多事没有完成,还想做更多贡献。漫长的是看了很多风景,经历了很多事。”采访中,戴老对人生老病死始终抱着坦然、乐观的态度,这与他曾两次经历生死有莫大关系。戴老有严重的心肌梗塞,在年时,他突然感到胸闷、疼、头晕,经医生抢救,才转危为安。今年6月,戴老又出现了相同的状况,幸好送医及时,经过3个多小时的急救,才抢救过来。医生告诉戴老,他的病是急性病,无法预测他的寿命,但他的身体很好,没有其他疾病,心肌梗塞也不会对身体其他器官产生影响。
医生的一席话坚定了戴老把器官捐献出来的决心。前不久,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两个儿子,儿子不仅没有反对,反而非常支持。“我的两个儿子都在部队当过兵,他们的思想都很开明。”戴老说。
不过,周围得知戴老想法的邻居却并不看好,认为他的思想在农村行不通,人死了,就没有权利支配自己了。甚至还有人觉得他是想出风头。“社会的风俗习惯问题,要有一些人带头,慢慢改。农村家族观念重,常常是亲房做主,儿子讲话不算数,不做就是不孝。”戴老向记者说出了担忧,为了不让儿子被人戳脊梁骨,戴老立下这份“特殊的遗嘱”,希望新闻媒体为他做个见证。戴老说:“不给社会增加负担,我就心满意足了。希望我的行为能在农村老百姓中树立一个榜样。”
(娄底晚报记者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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