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进娄底市人才行动计划和我院“人才强院”战略,医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娄底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娄发〔〕16号)等文件精神,经院党委会研究、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现已在娄底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引才范围。
三、引进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引才计划:16名
(二)岗位要求:详见《医院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岗位条件要求(第二批)》(附件1)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职称及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娄底市辖区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引进人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才公告统一在娄底市人社局
转载请注明:http://www.loudishizx.com/ldsxs/17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