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娄底第家组。湖南省1中学,每名学生需缴纳“辛苦费”元“。被曝光后,学校表示与他们无关,是家长通过家委会,自愿来的。家长自愿来补课学校还认为,指控有两个理由:一,学校在正常上课时间内,主动给孩子增加4小时的指导,以此换取每位学生元的“辛苦费“。即金钱是父母自愿的“孝“;二,此元“勤工助学费”,是符合学校课余服务收费标准的,不应上报。高中教材这使我想到两件事:一,家庭委员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神奇存在?二,教师在学校补补是否合适?家委会,表面上看,似乎代表着组织家长的利益,但实际上,明白人所见,家委会不是学校的“代言人“?学校有什么不好的要出面,可以推给家委会解决。补课大军收取各种不合理的费用,组织各种昂贵的活动。。就算有问题,学校也不怕,反正有家委会反对。并且对于补课的问题,大家都知道不允许教师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因为这样会导致老师上课不好教,让孩子自己找补课,收取补课费的现象。课外辅导不过,娄底所谓的“课外辅导”,是不是也是有偿补课?不能造成老师上课不讲,在课外辅导讲情况吗?这迫使所有的孩子都参加课后辅导。如果学校想给老师一定的补偿,提出是公平的。本人核查,娄底市对此类学校的课后服务费为每生每天13元(整期元,家庭困难学生免收)。如果是自愿补课,可以提前告知家长收费标准,让家长自主选择。但如果你对标准不满意,想要额外的钱,那就不合适了。你觉得这个怎么样?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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