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七)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十三)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委员会设18个内设机构:

(十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娄底市教育局地址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系统信息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娄底“三农”网和农业信息网的管理与维护,开展网上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

(十)粮油作物科

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农业产业化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协调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参与指导农产品物流业发展

将原市农业局、原市委农村工作部(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农业委员会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民主党派市委

三、内设机构

娄底市交通管理局、其他事项

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承担实施农产品及相关农业资料国家标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娄政办发〔2015〕38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担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起草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材料;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评价;负责收集、综娄底市交通运输局合、反映农业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负责灾情综合、归口上报,组织协调做好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协调指导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扶贫开发的重大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协调管理财政扶贫资金;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筛选;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核并组织实施;参与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地区科技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驻村帮扶计划,参与农村建设扶贫管理工作

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

市农业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4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总农艺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娄底市一中、纪检监察负责人、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5名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选拔、考核、考察、任免、调配、奖惩工作;负责单位绩效考核综合评估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六、附则

拟订粮油作娄底市教师招聘考试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监测、发布粮油作物信息;组织粮油作物抗灾救灾,指导灾后生产恢复;承担粮油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九)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四)发展计划科(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二)综合调研科

四、人员编制

抄送:市委各部门,娄底军分区司令部

(五)新农村建设科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娄发〔2015〕6号)和《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娄星区关于娄底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娄委〔2015〕8号),设立娄底市农业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中共娄底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

二、主要职责

关于印发《娄底市农业委员会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农村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015年7月31日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拟订并指导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承办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教育工娄底市教育局局长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牵头组织外来物种的监督管理

(十七)财务科

(十一)经济作物科

本规定由娄底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娄底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负责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娄底市教育局、监督对市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十七)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二)整合的职责

(十八)人事科

组织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农业农村经济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落实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农村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指导与服务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委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审核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承担市农业委员会的行政审批工作

(六)娄底市农药监督娄底市教师招聘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按内设机构实施管理

(七)娄底市种子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按内设机构实施管理

娄底市农业委员会

(六)县域经济发展科

(八)市农业委员会管理: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市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市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加挂娄底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牌子)、市农业技术管理处、市种子技术推广服务站、市乡镇企业技术咨询服务培训中心

(十一)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六)蔬菜管理科

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娄星区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与财政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

(三)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人员只出不进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保惠州市人民政府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委系统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扶贫开发办公室

拟订经济作物发展的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经济作物发展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控、标准化生产和优质、高产、高效创建工作;指导经济作物新品种引进推广、产业化和产品加工工作;组织协调经济作物重大项目实施和管理;组织主导品种的筛选、示范、推广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湖南娄底市人民政府承担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ldcr—2015—01040

拟订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七)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五)娄底市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按内设机构实施管理

指导协调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抓好新农村建娄底市地图设示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考核工作;参与指导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一)办公室

(十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5日印发

(三)撤销市蔬菜管理局、市乡镇企业局(市农业产业化服务局),原核定的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一并核销

(一)行政审批事项

(六)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与财政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娄底市交通规划图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部门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关工作

(一)将原市农村经营管理局更名为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农业委员会,再由市农业委员会委托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行使原承担的行政职能(见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三定”规定)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与规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域经济年度考核工作;抓好县域经济情况综合和典型推介;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和农民体育工作

主要职责娄底市教师资格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将市畜牧水产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农业委员会,在改革过渡期内,继续由市畜牧水产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行使其原承担的行政职能(见市畜牧水产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三定”规定),继续按原有体制独立运行,其运行机制另行文明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

(八)科技教育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三)划入的职责

(四)娄底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含原市委农村工作部划转的2名机关事业编制),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按内设机构实施管理

(十二娄底市交通管理局)农业产业化指导科

(四)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事)件,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十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娄底市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八)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将原市蔬菜管理局、原市乡镇企业局的职责划入市农业委员会

(十五)外经外事科

(三)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七)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惠州市人民政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研究拟订全市蔬菜产业政策,指导蔬菜生产、科研、流通、加工等一体化工作

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农业对外援助的有关事宜;参与接受农业援助工作;承办协调管理本市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承办涉及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的农业事务;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农产品出口事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工娄底市一中教师招聘作;承担政务公开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督办委务会、党组会的重大决定和事项;牵头协调委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协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委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五)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扶贫资金和项目,实施扶贫培训计划,抓好市直驻村帮扶和社会扶贫工作

一、职能转变

负责全市蔬菜产业政策、规划的制订;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菜篮子工程的方针政策;抓好全市城镇蔬菜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市蔬菜的生产、科研、流通、加工等一体化工作;指导娄底市一中教师招聘各县市区抓好蔬菜市场供应和市场建设

(十三)农产品加工科

检察院

《娄底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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