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加强价格执法机构队伍建设


(2)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3)推进省级能源计量站(大亚湾)建设

三、建设目标

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系统资源,确保各追溯系统相互兼容与信息共享以重点品种追溯系统建设为试点,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建设,不断推进构建覆盖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储运及销售全程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推进“信誉通”食品备案信息应用工作总结完善应用推广试点工作,逐步扩大推广应用层面2016年,县城以上地区基本完成“信誉通”食品备案应用,促进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逐步建立流通食品质量可追溯信息系统完善生猪及肉品流通定向跟踪信息化监管系统探索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在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推行电子化娄底市交通违章查询台账管理2016年,基本建成定向跟踪信息化监管系统(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

(3)建立公开承诺制度

(2)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制定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市场主体识别标识、监管信息目录规范、业务流程接口规范、数据资源和服务使用规范、电子监察接口规范等依托“两建”一体化应用系统,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接平台数据对接规范,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信息目录,实现市场监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市场准入、质量监管、市场交易监管、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等五方面的市场监管业务应用子系统建设,优化系统设计和功能2016年完善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标准和规范(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与时俱进娄底市小车违章查询,完善提高根据国家、省、市的改革精神,坚持边建设、边规范、边提高,及时调整完善建设项目,确保建设工作与时俱进

一、指导思想

(3)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制,逐步统一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在全市开展联合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工作2014至2016年,探索搭建国税、地税联合税务登记平台,加强税务、工商等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部门间登记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4.健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安全保障

根据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国发〔2014〕6号),探索建立侵权假冒行政处罚娄底市天气案件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将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规范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同时将公开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社会征信系统的重要内容,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1.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1.建立健全行业组织登记和自律机制

3.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系统管理,构建快速便捷、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建设覆盖食品安全全过程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网依托“12345”投诉举报平台,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2014年娄底市违章查询完成市级“一网四平台”(食品安全公众网、信息公开平台、投诉举报平台、信息报送平台、公众互动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完善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信息系统

2.推进市场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

(3)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管效能的配套制度建设

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办事,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政府效能网上监察、跨部门事项并联办理,推动实体办事大厅功能向网上办事大厅转移2014年,出台《惠州市网上办事管理规范》;推进服务事项“应进尽进”,市级三级办事深度事项达到70%以上,市直网上办事率达到80%以上;推动网上办事向基层延伸,乡镇(街道)网上办事大厅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建成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2015年,各级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率达90%以上、社会娄星区事务网上办理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

强化县(区)、乡镇(街道)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一级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构建基层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公共服务)网络,将监管网络覆盖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编办)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完善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整合市场监管信息,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平台对接、监管互动

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工作,稳妥处置退市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切实保障地方金融机构稳步退出市场及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完善市、县两级知娄底市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对文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建设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制定惠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强软件、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监管;加强举报投诉平台、举报处置指挥信息化平台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机制,指导和协助成立惠州市知识产权协会,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相对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综合监管信息披露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宣传;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构建相关部门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娄底三中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建立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作与区域合作机制,建立各部门间双边或多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作机制;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防范预警机制,建立重点对象、区域、行业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信息披露、惩戒机制;建立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机制,指导各行业自律加强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1)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机制

(四)加强监督考核

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意见实施的组织领娄底市娄星区房产局导,完善工作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意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各项建设任务牵头单位要按照意见确定的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年度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积极推进相关建设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动成立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构,有条件的县(区)成立本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监督组织具有消费维权和经济违法行为监督职能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社团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沟通和执法协作2014年建立消费维权和经济违法行为监督协调娄星区、协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消委会、监察局)

(1)加快建立惠州市先进标准体系

(4)加强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侵权行为行政监管和协同治理

以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资源,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聘请食品药品协管员(牵头单位:市编办、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场监管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其中反映出的机制、制度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建立或修改机制、制度的建议市法制部门优先将市场监管体系有关的立规项目纳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在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过程中考虑相关机制、制度建设问题加强与深莞两市区域市场监管协作和相关规制对接(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有关部门,市法制局娄底市房产局公租房)

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指导,建立健全主要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反馈机制,对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制定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组织开展对各县(区)实施情况的考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制订相关措施,确保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根据省的要求,建立惠州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数据标准、建设规范和运行管理,有效整合运用工商登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信息资源,逐步引入司法、信贷融资等信息资源,实现准入与监管联动、跨部门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前完成计量站实验室基础建设;2016年7月前完成实验室设备的安装及调试;2016年内完成计量站的认证、授权工作,并完成省质娄底市教师招聘真题监局组织验收(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在全面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提升,建章立制,为提高行政执法和监管效能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一个窗口许可”审批体制改革,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及时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确保改革的有效推行加强对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相关制度的法律审查,并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提供法制保障(牵头单位:市编办、法制局)

4.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

(1)制定行政审批权责清单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对审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行调节、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不再审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娄底市15天气预报监管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取消事前行政许可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外,取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类行政审批,企业登记的前置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证照的年检、年审等(牵头单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局、工商局)

(2)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能力和装备建设

及时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核准、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将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程序常态化,凡有执法主体或执法主体执法权变动的,都要重新核准公告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配合省启动开发《广东省行政执法主体信息管理系统》,着力实现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网上审查、网上备案、网上公开及执法依据、职权调整的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法制局娄底市交通规划图、编办)

(1)健全重点服务业标准规划

(1)完善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公布产品标准、安全生产标准、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公示企业经营行为、奖惩记录、纳税记录、安全生产经营、遵守行业组织章程和行规行约等信息档案,公开作出产品质量承诺、服务承诺,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消费者的监督组建会员主体诚信联盟,自觉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和良好的市场环境、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工商联)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惠州市人民政府一编号、统一发布和有效期制度

(2)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2014年,结合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基本建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雏形;2016年,巩固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成果,并对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3)设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系统

依托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消费安全和经济违法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应急机制,制定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机构职责,规范处置流程,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工商局、信访局)

(2)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机制

(3)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3.打造公共检测服务平湖南娄底市天气预报

(1)健全维权网络体系,建设消费维权政企互动平台

五、主要任务与分工

各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紧密结合我市重点领域改革工作,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根据我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在保证建设目标落实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全面推进我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3)完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发挥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已有的质量风险监测平台作用,强化与质量信息公开服务平台的对接开展企业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登记完善质量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公开披露群众最为关注的产品的质量抽查信息和违规处罚信息(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4)整合优化税务登记办理程序

(5)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娄底市教育局地址量监管

加强市、县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强化食品安全应急检测技术能力储备加强食品安全事件稀缺检测试剂、急救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调拨与紧急配送体系,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装备配置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统筹考虑地域分布和实际监管工作需要,按照“提高现有能力水平、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制订并实施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统筹、强化各级食品安全检验能力,重点加快基层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规划市、县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及其职责,整合市级食品湖南娄底市政府检验资源成立市级机构,积极稳妥推进县级检验资源整合,按工作需要定编(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编办、财政局)

(3)精简和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前置行政审批事项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

(2)稳妥推进市场退出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创新驱动、以质取胜,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不断夯实质量基础,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保质量

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积极推进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增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扩大监测范围、监测指标和样本量,实现全地域全过程覆盖建立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实现与国家、省数据库的对接以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为契机,配合地方政府推动食品安全检验娄底市车辆违章检测资源的整合,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相关部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覆盖市县(区)并延伸到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3)加强政策支撑与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完善金融市场操作监管体系

(1)大力培育发展行业组织

2.发挥行业组织对行业的自律规范作用

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社会服务制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公共服务由“社会组织自行设计项目,政府以项目购买来提供”的供给模式,以项目申请购买方式促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流程、方式,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监管机制,将购买服务事项纳入专门部门统一管理,加强湖南娄底市政府对服务质量、效果的指导与监督2014年,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清单,制定政府购买服务供应方竞争性评审管理办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编办、财政局、民政局、工商联)

(2)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披露、运用制度,推进跨部门多领域信用信息综合管理运用,完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推进“黑名单”应用管理,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或高管人员采取重点监管措施完善以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为核心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大力培育市场征信机构,充分发挥征信机构在提供信用产品、促娄底市房产进商务诚信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

构建统一的消费维权申诉、经济违法活动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信息数据库,归集全市投诉举报信息,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市工商局、监察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实施步骤

(3)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守法

(3)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各行政部门加强与行业组织的联系,建立行规行约磋商和评议机制,推动企业守法自律、规范发展,优化消费环境,清理“霸王条款”,完善行规行约2014年建立行规行约磋商和评议机制,清理“霸王条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工商局、消委会)

(2)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

(1)健全地方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2)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六、组织保障娄底市交通违章查询

(2)完善建设质量监管信息系统

5.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

(1)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五)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建设

2.强化社会监督和市场自律

2.完善标准化体系

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会展服务、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建成若干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完善食品安娄底市双峰县地图全信息公开系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诚信系统、诚信数据库、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完善“黑名单”数据库,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2014年,建立覆盖市、县并延伸到乡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电子追溯体系;建立上下联系的应急指挥网络、市县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开设法制宣传平台、组织宣讲、设置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宣传的受众面,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政策服务,提升企业守法经营娄底市天气和消费者依意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

1.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细化并落实主体责任引导食品产业上下游企业之间相互监督,形成监管链条,提升食品行业、市场的自我净化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规范、诚信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和业内人士积极揭发食品行业“潜规则”,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引导、督促行业自律(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6.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

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编制,确保权责清晰,责任到位;规范行政执法经费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财政保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亮证执法监娄底市天气预报一周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严格规定行政执法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实行亮证执法与考核工作相结合,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明确行政执法适用辅助人员的范围及辅助人员的招录,规范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机制,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法治惠州建设考评相结合,将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局)

加强行政审批效能监察,进一步完善市、县(区)电子监察系统,全程监督行政审批项目从受理到办结的各个环节,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在各级政府网上娄底市教育局电话办事大厅设立统一的效能监察平台,接受群众和企业投诉,协调行政机关处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分级受理、即受即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投诉受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健全行政效能监察考核体系,建立多元问责机制探索建立人民观察员制度,加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定期公布群众评议结果(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实时采集、统计和监控,了解和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社会舆论动向,快速发现突发事件、重大案件,密切跟踪食品安全案件和突发事件的网上舆情动态,提高应对和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完善金融市场风险监管体系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娄底市人民政府

创新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模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建立统一考核平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二、基本原则

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及排查工作,做好风险信息收集和上报,以消费品为重点,通过从监督抽查、生产许可、执法打假、质量申投诉、召回通报等日常监管中发现风险信息以专项检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积极开展风险信息排查工作加强对消费者投诉商品、服务质量以及商品危害情报数据的分析、跟踪处理,加强对商品质量监管信息的分析、评估鼓励有条件的技术机构向省主管部门申报开展风险监测项目(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

2.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

(2)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娄底新市政府体系,加强企业标准化管理

1.完善金融市场准入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六大机制,完成六个机制的实施规则和规范建立行业组织自律管理评判机制,促进行业组织发挥市场监督的自律功能作用推行行业组织监事监督制度,增强监事监督职能,扩大社会监督渠道,提高运作透明度,促进监事专责监督、会员自主监督、社会公开监督相结合的自律监督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工商联)

(1)完善市场准入信息系统完善市场经营主体信息数据库,并与相关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归集市场经营主体审批、登记注册、“黑名单”等信息,为其他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提供基础数据,完善面向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公众查询的市娄底市新化县地图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2013~2016年进一步完善并推广应用市场准入信息系统推进市场准入方面的市场监管业务应用子系统建设,优化系统设计和功能(牵头单位:市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4)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

6.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

开发建设国土资源市场监管系统,建立健全集土地与矿业权市场交易、信息发布、批后监管及用地企业诚信体系评价为一体的信息综合平台,实现对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用地企业履行合同约定以及国土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三方面的综合化管理,健全完善科学、依法、高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当前国土资源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订监娄底市双峰天气预报督机制

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法院与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沟通,探索建立消费维权诉讼与调解工作的对接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加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社团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协同合作,构建多元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组织的作用,积极主动为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拓宽消费维权渠道到201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诉调对接机制(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工商局、消委会)

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热点行业和问题专项治理和联合治理,加强对民生消费热点申诉举报案件的查办,提高申诉举报立案查处率,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2014年,初步建立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侵权行为治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4)加强娄底市教师资格证企业文化建设

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真实规模的有效监测,不断提高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应用国际通用的跨境资金流动统计原则,有效测算当地重点行业跨境资金流动真实规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

2.改进市场准入服务

建立销售者先行赔付制度,通过完善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引导销售者与生产者签订产品质量保证及责任追溯协议推进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制度,提升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赔付能力依法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支持消费者就不合格产品及欺诈行为提出退货及惩罚性赔偿要求,促进经营者在产品质量责任诉讼前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

按照《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娄底市地理教师招聘抓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制定并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总结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经验,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的合理性(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二)加强机制保障

将诚信、守法、自律纳入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制定诚信守则,发挥管理人员引领作用,树立员工诚信典型,培育管理人员和员工诚信理念,营造诚信文化氛围建立健全激励制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影响力、创造力和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牵头单位:市工商联、民政局)

(二)推进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2.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对物流、餐饮等重点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服务业企业与顾客的沟通机制,拓宽顾客投诉渠道,娄底市政府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建设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评价机制,2015年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1%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6%以上推进现代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促进物流服务标准化,力争到2015年获得2个省级物流园示范区认定(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各级、各相关部门制订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编制详细的应急救援操作手册,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中的责任和操作程序加强国内外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强化消费维权联动协作

惠州市人民政府

7.推进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

2.完善综合行政执法

(2)强化分类监管,完善质量信用制度娄底市人民政府地址

(3)加强重点服务行业监管,完善沟通机制

3.推进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根据商务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方案》(商秩发〔2013〕446号),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和实施《惠州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方案》集中清理一批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规定;落实和完善跨地区经营企业汇总纳税政策;解决对外地产品或服务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规定歧视性价格问题;解决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单位或个人购买指定的产品、服务问题;解决设置关卡,阻碍、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或本地产品运出的问题(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期货经营等非法金融活动

建立完善打击传销组娄底市违章查询织领导机制和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打击传销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打击传销人、财、物等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打击传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区域协作执法机制,进一步明确工商、公安机关的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依托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现代化信息技术监控机制完善群防群控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基层防御体系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之一,全面提高打击传销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5.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建立行业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和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娄底市新化天气预报息动态记录、社会评价、诚信公示、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等信用管理制度2014年,完善行业组织的信用记录,对行业组织的信用情况开展社会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现信息共享和社会监督2015年,完善行业自律信用奖惩制度,对失信违法的会员根据情节予以警告、取消会员资格或者除名,对诚信守法经营的会员予以公示,给诚信经营会员企业在信贷、招投标等方面出具诚信证明(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工商联)

建立非现场监管体系,设计统一的、科学的报表体系并设立监测标准,以及时反映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同时开发出能够准确反映资产负债运用结构、流动性、盈利性、资产质量等情况的计算机报表分析软件,进行连续性跟踪,及早发现并重视早期预警信号,将风娄底市新化县地图险在事发前进行化解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与工作联动机制,将监测信息定期发布给成员部门,加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对风险隐患突出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联合检查加强专项检查权与联合检查权,实现资源共享、监管互动、及时防控风险(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严重违法违规从业人员信息查询平台,在本市行业内依法公开道路客运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驾驶员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等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经营信息数据,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质量信誉档案,由道路运输企业建立所属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将服务诚信作为评估从业人员服务质量高低的主要指标,供用工单位招聘雇用从业人员前查询,督促从业人员守法自律(牵头娄底市天气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建立行业服务规范

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制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强化依法行政监督问责,加强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案卷考评工作,实现社会评价与内部考核相结合,规范考评工作,将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系统2014年,全市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牵头单位:市法制局、编办、监察局)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析的软、硬件设施建设,2015年,初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专家队伍,建立队伍培训和数据收集的长效机制;2016年,建立及开展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分析的撰写及汇报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制度和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规范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作,推进“应进必进”,构建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娄底市人民政府地址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制定《惠州市政府特许建设和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进场管理实施细则》,推进政府特许建设和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农村基层资产、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经营租赁权进场交易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制度创新资源交易方式,出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注重改革创新

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与行业组织分开进一步加大培育发展力度,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构建类型多样、具有品牌聚合效应和项目合作功能、发挥引领作用的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引导同类型、同性质、同领域的行业组织建立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实行协调指导、自律管理和自我服2015娄底市教师招聘务2014年,基本建立起种类齐全,涵盖各行业的行业组织2015年,建立各大行业枢纽型组织,完善其枢纽职能,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的引领作用完善行业协会等级评估考核办法和标准,加大评估工作力度,提高评估公信力2015年,完成全市行业协会等级评估,规范引导行业协会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工商联)

8.扩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范围

制定出台《惠州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实施方案》,在全市推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可操作、便于评估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向社会公布实施标准化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推行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完善“一站式”行政服务模式,推行并联审批(牵娄底市交通违章查询头单位:市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局、质监局)

(5)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加强市、县(区)两级消委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诚信、自律的源头规范,指导市场、商场、超市、企业、景区等与民生消费密切相关的经营主体发展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在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创建综合性消费维权服务站加快对现有消费维权工作站的优化升级,拓宽职能和建站范围,建立以网络为基础、以市场监管业务为支撑、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政企互动平台(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消委会)

5.加大市场价格综合监管力度

(七)推进市场监管规制体系建设

坚持打击和防范“两手抓”,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惩防体系建设、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相娄底市天气预报一周结合2014年,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活动;强化企业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全方位监督制约商业贿赂;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2015年,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惩处机制,提高打击商业贿赂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执法合力2016年,巩固提升执法联动机制;巩固提升治理商业贿赂责任机制;全面总结治理商业贿赂经验(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改革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机制,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机制,确定监督抽查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地区、部门娄底市新化天气预报间监督抽查计划的协商、结果通报和信息共享,建立生产及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协调机制,推动建立抽查结果在行政管理和执法领域的互认共用机制2014年完善商品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及监测工作规范,探索建立商品质量市场评价机制;2015年研究制订《商品质量市场评价指标采集规范》,实现监督抽样检验结果共享;2016年实现监督抽样检验结果互认共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

3.发挥会员主体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

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和执法协调,充分发挥情报会商和监管协调制度的作用,推动建立更加紧密型的合作关系,提升反假币、反洗钱活动的成效(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

(6)完善国土资源市场监管系统

发挥会员主娄底三中体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将履行社会责任纳入行业组织核心业务运作重要内容,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促进行业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注重对消费者、环境和社会的贡献,实现企业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的动态平衡,提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规行约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工商联)

(2)健全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与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机制

(2)建立健全自律机制

(4)完善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信息系统

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开、公平、有序竞争和稳定

加大对生产加工、流通领域预包装食品抽检力度,逐步加大对流通环节包装食品抽检覆盖娄底市面和抽检频率,到2016年全市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类别和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抽检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加强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监察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在有关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建设项目牵头单位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和指导,将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示范市、示范区等创建活动范围,力争率先取得突破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结合本行业特点制订行规行约,规范行业和会员的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制订行业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发挥行业诚信自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行业组织制定行规行约,推动全市行业组织建娄底市政府立起规范统一的行规行约强化行业价格自律,制止垄断市场行为规范行业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强化产品和服务质量自律,抵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引导会员企业建立社会责任体系,倡导会员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客观公正地调解会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工商联)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改革创新,完善机制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4)完善行业组织自律监管机制

加强重要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标准加强重点消费品质量与安全基础的标准制订工娄底市交通规划图作引导企业推行先进管理模式2014~2016年全市每年完成“采标”项目不少于80项;2016年前实现全市工业产品企业85%以上采用国家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14~2016年每年完成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建设并通过确认不少于6家(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推进市场准入体系建设

(六)统筹设计,分步实施坚持统筹设计与分步推进相结合,注重整体设计和建设任务的阶段安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分步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2)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审查机制

(八)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

2015年前完成检验站实验室扩建、搬迁;2015年7月前完成cma中国计量认证;2015年内完成省质监局组织验收(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到2016年,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场监管制度框架、“娄底市教师招聘真题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机制、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统一共享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初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我市加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记录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信用评价与使用等制度规范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量化等级公示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2013年,食品安全“黑名单”数据库建成使用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通过对食品违法行为吊证企业的负责人实施禁业限制等措施,惩娄底市教师招聘真题戒失信行为,打造“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环境(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1)加强舆论监督阵地建设

(六)推进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编制《惠州市投资管理负面清单》,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项目等2014年首先在外商投资、民间投资和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研究制订负面清单,将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对照法律、法规清理妨碍平等统一准入的地方性规制,促进投资便利,加快市场主体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

(4)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国家和省的要娄底市房产局公租房求和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合理界定各层级政府执法权限,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整合执法资源,推动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积极推进政策制订、审查审批等职能与监督检查、实施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检测职能相对分开合理划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责完善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单位:市编办、法制局)

依托惠州市“两建”一体化应用系统,按照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2014年加大推广使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力度,扩充信息资源、加快应用对接、增强系统功能,同时实现与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对接(牵头单位:市经济娄底市一中和信息化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持证上岗工作到2015年,全市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a级餐饮服务单位90%以上、b级餐饮服务单位70%以上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健全制度,规范监管加强市场监管规章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建设,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对市场监管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3.加强消费维权教育和宣传

(1)推进国家光电产品光辐射安全质检中心建设

结合省、市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按照“谁审批娄底市房产管理局、谁监管”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的要求,健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措施,厘清各审批部门的监管职责,制定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强化审批机关监管责任,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依托市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公开权责清单,推动各部门建立健全“严管”机制(牵头单位:市编办、工商局)

(1)拓展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深度

(2)建立数据质量保证制度,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加快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司法保障”实现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2016年,完成一个投诉举报统一平台、一个社会维权和监督工作网络、一套消费维权和经济活动监督协作机制的“三个一”建设

(2)推进省级丝光棉织品检验站建设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机制

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投诉娄底市交通管理局举报资源,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方式,以“12345”为载体建设“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便民、高效的消费维权申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统一平台,规范职能部门处理投诉的程序,强化行政效能监察,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渠道2014年,完善投诉举报平台工作机制,建设全市统一投诉举报网站;2015年,初步实现统一平台与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市信访局、工商局)

(4)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

(3)建设消费维权志愿者组织

细化行政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步骤;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相关文书、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立卷归档;加强执法案娄底市交通运输局卷评查,通过评查发现、纠正执法存在问题(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理顺各职能部门职责关系,加强综合协调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市、县、乡镇(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网络,强化市、县、镇之间、部门之间及地区之间的协调联动(牵头单位:市编办、食品药品监管局)

(1)探索建立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制度

(2)强化行业组织自律管理

完善企业信用分类标准,将守法诚信度、行业风险度、区域重要度和动态警示度纳入指标体系;建立企业信用预警制度,充分利用提示、警示、检测、监测、限制、处罚、监控、申投诉、举报等信息,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引导;强化监管措施和管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商品检测、监测检查等手段,加娄底市政府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2014年,根据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015年,根据省《企业信用预警办法》,建立完善信用预警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4.建立质量风险监控体系

发展消费维权和经济活动监督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的服务和监督作用支持、指导专业性消费维权志愿者组织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援助(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消委会、民政局)

整合职能部门消费维权职能和信息资源,优化职能部门受理和处理消费申诉投诉举报功能,设立惠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中心,开通“12363”金融消费咨询投诉热线,并与“12345”统一受理平台保持联动,建设统一、便民、高效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各成员单位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明确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到具体部门,强化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完善金融诉讼及仲裁机制(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

(4)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探索建设完善金融风险监管平台,明确各方职责及工作流程,加强联动协作,分工合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优势互补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时发现和处置金融业发展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问题组织金融机构指定专门的部门与人员负责落实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加强与风险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增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人才保障,开展风险防范培训,增强金融市场主体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实现风险监测信息的统一与共享,实现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控、预警与防范(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惠娄底市政府机构改革州市中心支行)

(1)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

(2)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

2.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

4.完善金融市场退出监管体系

7.推动基层卷烟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建设

3.加强市场监管法制宣传

(1)推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规范、透明、高效的市场准入体系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监管配套制度体系,建立权责明确、查处有力、打击有效的行政执法规范体系

(2)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服务

(三)突出重点,成果共享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质量监管、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涉及民生问题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娄底市政府领导促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成果惠及民生

1.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两建”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为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6年)》(粤府〔2013〕98号)和《惠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惠市委办〔2012〕27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14年5月26日

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基层食品安全快检系统,以快速检测和重点项目检测为主导,加强和完善市级快检中心建设,充实人员和设施,提高日常检测能力建立县(区)级和重点乡镇检测站,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配备现场取证和娄底市政府机构改革快检设备装备,为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提供快速筛查的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建立健全惠州金融市场开业管理体系,制定开业管理的指引措施,告知新设机构管理的范围、标准与要求,指导新设机构顺利加入惠州金融市场的管理体系工商部门在履行注册职能时就新设机构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等方面询证有关部门,从市场准入方面避免超出经营范围的非法黄金市场经营金融活动的产生建立健全惠州金融市场开业服务体系,根据新设机构筹备工作进展及相关金融服务需求,制定开业服务的指引措施,告知新设机构服务的范围、标准与要求,指导新设机构顺利加入惠州金融市场的服务体系(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

制订重点产品监督目录,全面推进工娄底市特岗教师招聘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工作,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构建惠州市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健全质量信用奖惩机制,制订质量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依法定期发布质量失信企业名单,建立重大质量事件企业主动报告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督促企业履行质量诚信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借助新闻发布、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大众传媒和公益广告等各类传播平台,通过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曝光侵权行为、举办消费咨询、讲座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消费举报热点、商品质量监测、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消费调查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受教育权,建立完善消费信用评价机制,引导消费者安全、科学、合理消费2014年,开通娄底市教育局局长“消费维权之家”网络平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消委会)

加快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基础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建立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

(九)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4)进一步做好反假币、反洗钱工作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目标,以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打造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市场监管新格局,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加快形成企业自主娄底市特岗教师招聘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

(6)加强诉调对接,强化司法保护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着力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制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以技术标准为纽带,在产业集聚区鼓励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制订实施联盟标准建立完善消费类产品标准体系,2014~2016年实现每年获批标准化试点、示范区项目不少于1项;对获批的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开展先进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试点、示范区的推广,加大服务业、农业标准化体系在全市范围的应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1)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4)强化产品监督抽查制度,探索建立商品质量市场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新闻媒体与消费维权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监督和信息通报制度娄底市市直教师招聘,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消保政策法规、消费维权知识等消费教育和消费宣传加大对消费维权和经济活动的监督力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披露机制,及时发布消费维权信息,披露重大典型案件,曝光严重失信企业,引导消费者依法举报、理性维权,将媒体建设成为消费维权宣传和经济活动舆论监督的重要阵地,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舆论环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消委会)

3.完善市场监管信息标准和规范建设

加强政策解释和宣传教育,及时提示风险,使群众认识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危害性,拒绝和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和执法协调,充分发挥情报会商和监管协调制度的作用,推动建立更加紧密型的合作关系,提升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成效建立娄底市政府健全金融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机制,拓宽和畅通情报信息渠道(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3)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规模控制的监管机制

建立对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常态化价格监督检查机制,推进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整治各类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业潜规则增强查处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执法能力完善价格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副产品价格异常波动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价格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加强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建设,发挥行业自律,扩大“云剑”价格监督检查辅助软件的应用范围加强价格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全市价格执法人才库(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深入开展打假专项查处行动,娄底市特岗教师招聘形成打假工作合力,有效遏制假冒伪劣行为整合执法资源,充实、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加大基层执法装备投入,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执法与刑事案件移送“两法”衔接机制建立执法处罚信息与质量信用信息的有效整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持和完善质监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2016年初步建立运转协调、运作高效的质量监管执法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打假办)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对行业组织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共享、协同监督、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机制,2014年底制定出台《惠州市社会组织联合监管办法》加强行业组织信息化管理,完善信息采集指标体系,到2016年,娄底市教育局电话把“惠州社会组织信息网”打造成涵盖全市的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工商联)

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安全建设,严格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分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管理;加强市场监管信息网上利用的身份认证和密钥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可靠;采用运维安全审计系统对信息平台数据库进行安全管控,构建以制度安全、网络安全、数据传输和使用安全三位一体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强化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技术保障,维护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各信息系统良好运行(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完善货币信贷执行机制

(3)加大日常抽样检验力度

(3)建立消费安全和娄底市教育局局长经济违法突发事件预警处置机制

通过建立行业网站、行业内刊、杂志建设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会员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照章纳税的教育和监督,提升会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规范行业和会员的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工商联)

综合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提高货币政策执行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进一步提升信贷政策导向力,通过信贷政策指引和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做好“三农”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疏通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配合做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加强货币信贷调查研究和监测分析,为娄底市地图货币政策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方针,全面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强化行业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水平,推动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

5.加强监管执法机制建设

(7)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严重违法违规从业人员信息查询平台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行“先照后证”,改革经营范围、住所(经营场所、营业场所)登记;改革现行年检(验照)制度,实行企业年报备案制全面推行登记注册电子化,完善“网上登记、双向快递”登记服务,探索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探索推进市、县、所三级窗口服务标准化管理;推进“一个窗口许可”,打破业务分散、窗口分设娄底市地图的模式,按照相对集中、方便办事的原则整合窗口,实现业务全覆盖、登记注册便利化2014年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2016年基本建立“宽进严管”的工商登记制度(牵头单位:市工商局、编办)

(十)推进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一)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发挥政府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支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同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业自律,鼓励公众参与,形成协同善治、社会共建、成果共享的良好氛围

构建以“退市不合格商品”为核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全市统筹的商品质量监测体制,实施监测商品专项检查制度,加强监测结果和监测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应用强化行业自律,推进经营者建立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商品质量进货查验和不合湖南省娄底市地图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发展商品质量义务监督员,落实举报奖励机制2014年建立完善商品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各类监测商品的定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商品质量信用信息登记及发布制度;2015年初步建立以“退市不合格商品”为核心的监管机制;2016年基本健全商品质量监管各项制度机制(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上级开展金融风险处置机制调研,为完善金融市场退出监管体系提供决策参考严格执行市场退出制度,研究市场退出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与化解途径(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2014年4月前完成实验室硬件建设;2014年9月前完成“三合一”认可,即cma中国计量认证、cal中国审查认可(验收)/考核合格检验实验室和cnas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2014年内完成国家质检总局组娄底市天气预报查询织验收;2015年4月前正式运行,为企业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1)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网

深入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管执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传销等违法行为,着力构建“打、控、防、管”综合监管体系

(5)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3)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准确掌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全面情况,测算金融机构的资产扩张能力,全面评估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稳健经营水平,特别是资本吸收损失能力和部分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问题,在全面摸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质量状况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消除资本权利瑕疵,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实资本(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

(2)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凡是行政机关对惠州市人民政府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都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3)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交接机制、案件移送、相互监督、相互协作和巡查监督机制,明确“两法”衔接共享信息要素,规范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和相关配套制度,确保“两法衔接”信息系统良好运行(牵头单位:市检察院)

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并把信息报送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完善联合征信制度,按照《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与管理办法》,规范市场监管信息的征集、整理、使用和发布行为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市场监娄底市双峰县地图管信息,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库、交换系统、信息发布门户网站,并与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市综合性电子监察平台连通,完善“一库、两网、三平台”的系统和功能(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局)

1.改革市场准入制度

1.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建立烟草专卖品市场联合监管会议制度;建立证照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全市烟草企业信用档案,完善卷烟零售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明确联合监管检查频次、内容和工作要求,完善检查执法记录;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创新案件线索网上移交制度,依托政府有关信息平台,实现办案流程网上跟踪,办案结果网上反馈;建立信息披露和惩戒制度,建设烟草专卖品市场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娄底市地理教师招聘建立违法“黑名单”、“重点监控对象”公示制度(牵头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工商局)

3.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根据省统一部署,认真配合省做好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省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并与国家主系统构成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充分发挥商贸与生产服务业类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引导行业协会逐步建立符合行业实际的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控制规范,促进服务业自我规范,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建设“12345”统一投诉举报平台

(三)推进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体系建设

6.加大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力度

加强食品企业的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娄底市政府机构改革,鼓励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并获惩罚性赔偿通过曝光食品抽检信息、违法查处信息、量化分级信息、食品安全预警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与单位信息等,强化社会监督,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完善信用约束机制

加强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侵犯知识产权、传销等违法行为查处信息的归集管理,实现相关执法部门执法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执法部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工商局、监察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1)推动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质量控制机制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会员主体诚信和守法经营自律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制订行业企业娄底市15天气预报行为准则、行为规范,落实企业规章制度,明确相关职责、责任和惩戒措施构建与社会公众、消费者的互动机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工商联)

针对消费者在消费维权中与生产经营者地位不平等、处于弱势地位的特点,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组织的作用,积极主动为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拓宽消费维权渠道,扩大消费维权组织社会影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消委会)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办法、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资格管理规定、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湖南省娄底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相关工作,将行政执法问责落到实处2014年,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建设,启动新一轮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完成编印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制手册》,进一步巩固深化工作成果(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建立完善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订标准化战略政策体系,加强标准化政策与科技政策、产业政策、人才政策、对外贸易政策和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的衔接2014年各县(区)出台当地的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方案,建成惠州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2014~2016年全市各县(区)逐步出台当地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完善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资金保障体湖南娄底市政府系;继续完善惠州市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定期更新信息并拓展业务子平台(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坚持“公平待遇”的原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重大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落实省制定的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指导意见,为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创造条件修订《惠州市特许建设与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适当放宽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受让条件,降低民营企业摘牌竞价门槛建立比较完善的“个转企”政策保障体系,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决定》(惠市委发〔2013〕12号),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娄底市天气预圾)

探索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规模控制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及监控标准,实行定期发布制度,每季将监管信息报送给人民银行等有关监测部门,实现部门联动协作,共同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研究出台地方政府融资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晰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源共享、联合执法、信息通报、隐患排查、应急联动、事故处置等机制,强化公安机关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办案协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公安机关食品犯罪侦查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机制(牵头单位:市编办、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

按照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规划管理、提高效率2014年,制定出台《惠州市转变政府职能总体安排和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制定出台《惠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实施意见》,完善行政审批目录管理系统,明确审批条件;制订和公布市、县政府保留的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和健全并联审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力争到2015年,按照上级的决定,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40%以上,办结时限总体缩娄底市房产局短70%左右(牵头单位:市编办)

(2)加强行规行约评议清理,健全市场自律机制

(4)开展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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