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娄底市娄星区五江学校暂定名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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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娄底市娄星区五江学校(暂定名)PPP项目已由娄星政办函[]20号文批准,项目实施机构为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符合要求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娄底市娄星区五江学校(暂定名)PPP项目

2.2项目内容:娄底市娄星区五江学校建设工程规划学位个。规划总用地面积9㎡,总建筑面积达.7㎡,其中规划建设教学楼建筑面积.5㎡,综合楼建筑面积.65㎡,体艺楼建筑面积.18㎡,学生宿舍.44㎡,食堂㎡,连廊.51㎡,门卫㎡,地下停车场.42㎡;为满足学生运动需要,规划室外m环形塑胶跑道体育场一个及若干个室外篮球场等室外运动场地;为满足学校的正常使用要求,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绿化等公用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

2.3实施要求及合作意向:

2.3.1.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将取得娄星区五江学校PPP项目(即建设、运营、移交),并必须依法按《公司法》和国家相关企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政策规定和要求,成立项目公司,由中标人与招标单位签订PPP合同,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建成后,要依法登记为民办学校,作为独立法人进行运作。

2.3.2.中标人将对娄星区五江学校实行PPP方式运作,即招标后以中标人为立项业主并办理土地划拨手续,由中标人在建设期、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投资、建设、产权移交、运营、管理和使用权移交。

2.3.3项目总规模:总建筑面积.7平方米,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万元;

2.3.4.中标人必须自筹资金并自行负责对债务的偿还,但不得将该项目作为抵押、质押、股权等任何形式进行融资。

2.3.5.项目招标完成后,要求中标单位应尽快进场组织安排项目建设,建设期不得超过两年,如果因非招标人(项目实施机构)原因造成建设期延误的,特许运营期不予顺延。

2.3.6.特许运营期限30年(不包括建设期)。

2.3.7.投资人在特许运营期限内学校的发展基金、风险基金、其他基金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须按相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计提。

2.3.8.中标人须在娄星区设立专用账户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开支。

3.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从事民办基础教育10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成功的办学经验;

3)申请人须具备基础教育(含小学、初中)投资运营管理的经验及案例业绩(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开具的确认函为准);

4)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前缴纳履约担保金万元,且施工现场至三通一平后须交满万元到指定账户,实行共管双控,按照工程进度返还;

5)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和基础教育工作开展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资产负债率低于50%且无违法民间融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企业法人不能为公职人员兼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入围法。审查标准的具体要求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请从年5月23日~年5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人民东路38号东一宾馆11楼)现场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6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6.3社会资本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预审评审会,否则,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7.履约担保金的提交

7.1投标申请人须在年6月13日17:00前将履约担保金万元人民币缴入下列帐户:

户名: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中小学校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信用社娄底长青支行

帐号:890514097

递交履约担保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上注明“娄底市娄星区五江学校(暂定名)PPP项目”,如果未注明是“娄底市娄星区五江学校(暂定名)PPP项目”的履约担保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各项到帐情况,均以银行的入帐回单为准。

7.2不合格投标申请的人履约担保金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格投标申请人的履约担保金的退还将在招标文件中另作说明。

8.发布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娄底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栏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的监督,监督-

10.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联系人: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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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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