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娄人发[2009]55号文件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娄底市统计局下属机构民意调查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2012年娄底市统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公告将在娄底“一报一台两网”上公布,公布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止(不得少于15天)。
2012年娄底市统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考岗位
招考
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性别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
1
第一学历
普通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
35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男女
不限
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信息安全
因工作任务重,经常加班加点,且路途较远,交通不便,还需经常出入社区,应对突发事件,故本岗位适合男性。
统计
1
第一学历
普通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
35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男女不限
统计学、经济学、管理学及相关专业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委托他人代报,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2012年娄底市统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8月8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址:市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3号楼1楼103房)
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四)资格审查
1、招考办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内)。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列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但特殊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
3、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于2012年8 月21日至 22日到市统计局民调中心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2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时间。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5:00—17:30 申论
3、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和组织。
(二)面试
1、面试在市纪检(监察)、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统计局组织进行,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聘用。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成绩合成
1、笔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列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标准在纪检监察部门和市人社局的全程监督下,并在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如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考察的重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凡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受刑事处罚的、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违反计划生育的和在各级人事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均为不合格对象。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娄底人事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招考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纪律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娄底市公开招聘考试。
2、市统计局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市人社局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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