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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幼儿教师专业水平
2015年12月31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ldcr—2015—01077
1.多渠道配备公办园师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向新举办的公办园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通过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动态调整,合理利用结余编制,为科学核定公办园教职工、逐步配齐公办园教职工创造条件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各级政府要根据需要在核定的中小学编制内及时补充教师
娄底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娄底市房产局局长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5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所,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2%以上,其中城镇和娄星区、娄底经开区农村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幼儿园总数比例达到55%,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62%;
二、指导思想
《娄底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1.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学前教育经费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的原则筹措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要积极拓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湖南省娄底市地图道,统筹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二)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前教育机构布局方案,强化并落实办园准入制度;不断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努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大力支持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发展发改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分类审定公办园收费标准,规范民办园收费行为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学前教育资金编制部门要统筹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及时配足保教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落实城镇和农村配套幼儿园用地规划住建、规划部门指导和监督幼儿园(含小娄底市天气预圾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落实幼儿园建设各项优惠政策人社部门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工资待遇、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公安、综治部门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卫计部门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与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监、安监、食药监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设施设备、餐饮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管;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
2.完善培养培训制度认真实施农村幼儿教师专科层次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启动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结合本地实际,确保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补充到农村公办园任教公费师范湖南省娄底市教育局生有编有岗各地可聘任优秀的幼儿园退休教师,到教师资源欠缺的农村地区任教或开展巡回支教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按照《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基本要求,实施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当地政府应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经费,将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幼儿园要按照年度公用经费总额5%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2017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所以上,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6%以上,其中城镇和娄星区、娄底经开区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冷水江市、双峰县农村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幼儿园总数比例达到65%,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70%
2.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娄底市城区地图资金中央、省、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县市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除继续推动完善幼儿资助制度、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外,将原来的校舍改建类和综合奖补类项目融合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项目,支持县市区改扩建和新建公办园、利用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园、改善办园条件,并向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引导和激励县市区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县市区政府应切实履行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统筹支持公办园建设、普惠性民办园和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六、组织实施
(二)加大投入,拓宽学前教育经费筹措渠道
(三) 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发展学前教育鼓励企事业娄底市地理教师招聘单位、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举办集体所有制幼儿园,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服务鼓励社会公益组织、企业和个人捐资与偏远农村地区合作,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村委会活动室等公共资源,因地制宜设立农村幼儿园,为偏远、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
五、保障措施
2.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办幼儿园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审批和备案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幼儿园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严禁幼儿园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幼儿园通过低收费低质量进行恶性竞争抢生源,危害幼娄底市地图儿身心健康乡镇中心学校不得以收取“办园押金”“管理费”“活动费”等名义向幼儿园乱收费,不得以强制幼儿园征订报刊和“教材”等名义向幼儿园乱摊派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禁止对幼儿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立足民生发展大局,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巩固一期成果,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解决“入园难”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坚持把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娄底市15天气预报,以加强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比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破解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强保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逐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四) 加强幼儿园监管,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幼儿园应依法审批、登记未经审批、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园的统筹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和落实民办园年度评估制度要充实管理力量,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县级人民政府要娄底市房产局电话坚决治理无证办园行为和非资质幼儿园,组织相关执法部门,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和无证学前班,对经整改后仍未达到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规划中应当建设但尚未建设幼儿园的农村地区,可以依托除乡镇中心校以外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设置幼儿园、幼儿班,但其园舍、人员、财务、管理应相对独立,不得挤占义务教育资源,且幼儿园、幼儿班应符合相关设置标准,并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不得举办幼儿园、幼儿班不得将幼儿入园、入班与其小学入学挂钩凡违规举办幼儿园、幼儿班的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学校,要逐步整改规范
(一)合理布局,丰富学前教育资源
1.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县市娄底新市政府区为主、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应加强领导和统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理顺管理体制,要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力量,明确责任人员,具体负责学前教育工作;要建立学前教育教研小组,加强学前教育教学研究,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本地区教育专项规划,结合人口密度以及人口变动趋势、社区规模和学前教育机构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应制定和公布行政区域布局规划,并负责实施,逐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娄底市车辆违章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城镇专项规划中涉及学前教育布局的,应当征求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否则不予批准城镇新建住宅小区按每3000-5000人建设1所标准幼儿园(不少于4个班,人口聚集的老城区参照执行)农村以乡镇为区域建设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根据幼儿入园需求,以1个村或几个村为区域建设简易幼儿园或标准幼儿园偏远地区可根据需求设置幼儿教育点(或季节班)标准幼儿园应达到《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要求,简易幼儿园和幼儿教育点应达到《简易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试行)》规定
娄政办发〔2015〕63号
4.健全学前教育扶困资助制度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资助制度,各地按省定标准足额落实应分担资金,确保按标准足额发放,规范操作流程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个人通过多种形式湖南省娄底市房产局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
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4.严格执行幼儿园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幼儿园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县市区教育和建设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建设的监管,确保幼儿园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园舍装修须符合幼儿使用特点,确保幼儿安全幼儿园建设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2.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从2016年开始,新建、改建、扩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与小区开发建设、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同步交付使用,教育行政部门要参与幼儿园建设审批、监督的全过程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用于举办公办园,或者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园,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管娄底市交通运输局理
(一)总体目标:到2017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6%左右;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增长;初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数量占幼儿园总数比例达到65%,其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达到70%;逐步建立起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二)年度目标:
关于印发《娄底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
3.依法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幼儿园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以划拨方式取得,不列入土地招拍挂出让范围小区建设用地和幼儿园建设用地可以同时供给,分宗登记颁发娄底市万宝新区地图土地权证,保证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不减少幼儿园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民办园终止办园时,按照公益性事业取得的土地,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6.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成立娄底市学前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对全市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安排专职教研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构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幼儿园提娄底市教师招聘考试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严禁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五)提升学前教育办学质量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积极开展指南实验和学前教育教研活动,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 切实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娄教通〔2015〕73号),积极开展幼儿园区域游戏活动,努力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提高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
3.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落实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幼儿园新招聘教师均应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已在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应在两娄底市地理教师招聘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否则,不得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幼儿园园长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的基本条件,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新任幼儿园园长必须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为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幼儿园“入园难”问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5.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合理确定幼儿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完善符合幼儿园教师工作特点的评价标准,重点突出幼儿园教师的师德、工作业绩和保育教育能力结合事业发展和人才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各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职务)评聘上实行倾斜
一、发展现状
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着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规范整顿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学前教育取得了一定发展全市现有幼儿园66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88所,民办幼儿园57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46所)公办园占比为13%,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为50%全市在园幼儿总数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1%
3.明确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逐步达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转所需的基本开支
(2015-2017年)
四、重点任务
(四)加强管理,规范幼儿园娄底市房产管理局办园行为
——2016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所以上,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其中城镇和娄星区、娄底经开区农村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冷水江市、双峰县农村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幼儿园总数比例达到6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65%;
4.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公办园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县级政府或相关举办单位予以保障,确保国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公办园聘用教职工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民办园聘用教职工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费用由举办者依法保障,并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逐步提高有条件湖南娄底市天气预报的地区要逐步建立政府、幼儿园、个人共同分担的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机制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依法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民办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资格认定、绩效考评、教师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园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3.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监管责任幼儿园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及商店食堂的基本条件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幼儿园要严格幼儿食品卫生、保健管理,做好幼儿保育工作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人员)的配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娄底市娄星区地图权组织幼儿群体服药接送幼儿的校车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各地要定期开展幼儿园校车专项排查行动,严格检查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资质,严禁聘用不合格驾驶人,严禁校车超载,严禁使用未经许可的车辆提供幼儿入园、离园接送服务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对各地行动计划的编制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地要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
(一) 加快建设公办园县市区(含娄底经开区)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优先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公办园,并在财政投入、教师配备等面向农村公办园倾斜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中被撤并的校舍,应优先用于改建公办园娄底市15天气预报
(一)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发改、教育和财政部门牵头,制定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根据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和学前教育需求等情况确定年度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分年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数量
(二) 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地要按照公办、民办协调发展,满足群众学前教育需求原则,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84号)的要求,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与认定工作,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在民办园中的比例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各类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通过经费奖补、减免租金、购买服务、派驻公办教师等形娄底市城区地图式大力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各地要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持续发展机制和动态监管
三、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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