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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生命安全才是人生最重要的!
↑上面这张图片,是年8月,网友在沪昆高速(娄底段)拍摄到的。娄底街上的摩托车众多,超载、逆行、闯红灯、随意变道……凡是能够违反的交通规则,都会有摩托车司机去尝试、挑战,视生命安全为儿戏!
↑上图是年夏天,发生在娄底街头的一幕。司机、乘客都没有戴安全头盔不算,骑车的男子竟然在看手机。万一发生碰撞,你能确保车上的小孩不受伤?
↑上图中的两位也是神人。小孩淘气就算了,大人竟然不予以制止。这让人不由得想起一个笑话:一男子骑摩托在路上狂飙,车后面坐着一个小男孩,路上颠簸不平;有人拦下摩托车,并斥责男子说:“有你这样开车的吗?要是把小孩摔下来咋办?”这时,骑摩托车的男子回头惊讶地对小孩说:“儿子,你妈呢?”
↑上图:有时,摩托车的作用不容小觑。每年春夏多雨时节,娄底老火车站的地下通道就会被淹。不少“摩的”靠这个坐地喊价,赚取外快。
↑上图:年6月17日,S省道万宝镇路段的辅道发生塌陷,一辆逆行的摩托车不慎栽进了“陷阱”。虽然是天灾,但如果摩托车司机不逆行的话,那怎么会掉进“陷阱”呢?至少,掉进陷阱的人不会是他。
↑上图:年4月23日晚7时50分左右,S省道万宝镇路段,一辆由南往北行驶的私家小轿车,冲过隔离带时与对面由北往南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并造成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
↑上图:年9月5日12点40分许,娄底市文化广场附近的一路口交汇处,小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顿时燃起熊熊大火,摩托车主和乘客均不同程度受伤,而车上的1万余元现金则在大火中化为灰烬。
↑上图:年8月31日,湖南省娄底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摩托车相撞,两位车主因调解不和大打出手,随后黄衣车主又叫来一人帮忙大打出手,结果白衣车主和黄衣车主2人头部都受伤严重。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上图:年3月19日晚8时许,一男子骑摩托车途经娄星区新星南路铁路桥附近时,不慎侧滑摔倒,摩托车随即当街起火,所幸司机及时避开,只有手臂受了点轻伤。10分钟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将火扑灭,但摩托车已被烧成骨架,面目全非。
上图:年12月23日,S省道万宝镇路段,一辆高速行驶的黑色小轿车突然冲过道路中间的隔离栅栏,撞倒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后,又撞上了一辆大客车。坐在黑色小轿车副驾位置的乘客与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摩托车上的2名乘客及小轿车司机均不同程度受伤。
↑上图:年6月3日11时30分左右,娄底二大桥转盘处,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被渣土车撞击拖行24米远后,遭碾压身亡。飞来横祸,防不胜防啊!所以说:不论驾驶什么车辆,你都要防止撞到别人,同时也要防止别人撞到你!
↑上图:年8月20日下午3点左右,娄底市月塘东街,一名男子驾驶摩托机车载着一位年轻美眉在路上狂飙,突然撞到一辆普通摩托车,其后两辆摩托车又撞到了一辆银灰色小车。两辆摩托车上的3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现场血迹斑斑,惨不忍睹。而驾驶普通摩托车的男子伤得尤为令人恐惧,半块头皮都掉了!
娄底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娄底市区目前有大约6万辆摩托车,有大约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的市民出行依靠摩托车。
“娄底居住的人口越来越多,小车、摩托车满街跑,市区天天都在上演交通事故……因此,建议主要街道禁摩。”年8月,网友“乡下妹朵”发帖建议娄底“禁摩限电”,时任市委书记的林武以及时任市长的张硕辅,相继作出了批示。随后,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网络上进行了公开答复,称娄底暂时不会“禁摩”。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机动车登记就是典型的行政许可,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如果禁止特定的机动车登记上牌,就等于给行政许可添加了新的更加苛刻的条件,而规定禁行的路段和区域就等于对行政许可添加了限制条件。实质上都是剥夺或限制了公民的部分权利。
前述负责人还表示,不禁摩,但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车的管理力度,针对摩托车在城区发生的事故多,摩托车在城区交通违法严重的特点,政府现阶段应该出台相关地方性交通管理办法协调引导,而不是限制交通工具;要合理使用和完善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推动公共交通发展,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珍爱生命!请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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