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两会”期间监管场所监管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2月2日至3日,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邹图华,第四检察部主任龙建江、副主任文定强带队,组织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全市各看守所开展了节前安全防范检察。各县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看守所相关负责人陪同检察工作。
检察组一行查看了各看守所安全警戒设施、门禁系统设施设置、会见室、食堂等场所是否符合规定,查看了监室视频全部监控系统,抽查了值班记录等。
检察组一行在各看守所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检察组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邹图华强调:
一是要提高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重要性的思想认识。驻所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督促监管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
二是要检察监督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安全制度。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安全规定的要求。安排好节假日值班,要完善应急预防处置预案,确保安全防范工作不走过场。
三是要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要督促刑事执行场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搞好环境卫生,做好防寒保暖等工作,对老弱病残及重点人员要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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