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纪念品兑换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娄底市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娄底市中心血站的委托,就其所需娄底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纪念品兑换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括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纪念品兑换卡采购
1.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限额标准内、自主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ZCZB-
1.3采购预算:20.万元。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兑换价值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无偿献血纪念品兑换卡
(元)
张
甲方确认卡样后30天内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注:无偿献血纪念品兑换卡,必须通过纪念品电商平台让献血者实现纪念品兑换。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资格后审):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负责人)提交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或负责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兑换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与售价
1、请竞标人于年6月10日至年6月21日17:00前自行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2、磋商文件售价:每份肆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磋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6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娄底市中心血站5楼会议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疫情防控期间、本次招标无须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娄底市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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