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四)做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检查、监督和落实工作,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后,市防震减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责,并参与省地震部门对地震灾害损失的评估;
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科技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娄政办发〔2010〕46号)精神,娄底市地震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七)参与重大工程抗震设计的评审,负责以地震动参数表述的一般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确认及技术服务工作;
(一)收入预算
2.专项支出: 2016年预算数为31.36万元,系本单位为完成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防震减灾事业费29.36万元,非税收入成本2万元
(八)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重大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2.2016年“三娄底市交通运输局公”经费预算表
二、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概况:
(九)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保护好地震监测设施及监测环境;组织管理本市地震科技协作与交流,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地震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地震科技档案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基本支出: 2016年预算数为68.21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5万元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三)组织管理本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并抓好辖区内各娄底市地图种观测项目的观测质量,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报及震情和地震灾情速报;
(五)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 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5万元,公务用车费4万元
(十)指导县市地震局、站、台和企业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数99.57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5万元
2016年 4月12日
2016年市地震局部门财政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相关科室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等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防震减灾等专项经费2016年收入预算数99.5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9.57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
(二)负责制定全市防震减灾的中长娄底市汽车违章查询期规划,并组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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